吉安县法院关于吉安锅丰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竞赛选任办理人的公告

来源:m6网页版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3-09 19:43:47 4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指定办理人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确认办理人酬劳的规则〉》等法令及司法解释规则,为保险推动破产案子审理,需对本院受理的吉安锅丰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采纳竞赛方法指定办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吉安锅丰米业有限公司建立于2005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为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注册资本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冬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出资或控股),运营规划为粮食加工食物出产、食物出产、运营与出售,现在处于停产状况。已知吉安锅丰米业有限公司现尚有未实行债款7651余万元。公司财物状况为:

  1.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1#厂房)1-2层,建筑面积为27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09号;

  2.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2#厂房)1-4层,建筑面积为78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

  3.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宿舍)1-6层,建筑面积为30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5号;

  4.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门卫),建筑面积为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6号;

  5.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办公楼)1-4层,建筑面积为7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7号;

  6.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厨房),建筑面积为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4号;

  7.吉安县城工业园西区明珠路北侧(结算中心),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8号。

  上述不动产均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首要查封。其间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7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378号已设定典当。

  1.烘干车间:120吨烘干机出产线.碾米车间:80吨碾米机出产线套;碾米机出产线:清杂机、除石机、气动胶辊砻谷机(类型MLGQ51)、重力分离机各1台,碾米机3台,佐竹色选机1台。精米机出产线台,白米分离机1台,精选机1台。

  3.打包车间:全自动打包出产线条,捷迅牌大米色选机1台(类型6SXM-512),六面线座,上海神龙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条线F)。

  1.报名办理人必须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的破产办理人名册中,且注册地在吉安市辖区内并具有二级(含)以上办理人等级;

  3.近三年以来,其团队要害人员在江西省辖区内担任过不少于5件破产案子办理人;

  4.报名办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指定办理人的规则〉》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则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办理人的景象;

  1.报名办理人的注册挂号信息及基本状况,包含但不限于建立时刻、规划、编入人民法院办理人名册证明资料及拟派遣参加本案破产办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人员的执业阅历及成绩;

  4.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规划、工作思路、完结上班时刻、安排架构、责任分工、竞赛性优势阐明等资料;

  本院将组成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并采纳匿名投票方法按少数服从多数准则择优指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办理人为本案破产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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